周期性合同与自动续约
在合同记录中打开自动续约,并选择周期:每月、每季度、每半年或每年。有效期到期时,每日例行任务会自动把开始和结束日期推进到下一个周期,并通知负责人。没有设定周期时,合同只会产生续约提醒。
在现实中会自动续约的合同,在 CRM 里也得自动续约。如果没有人去推动日期,记录就会过期,从有效合同的筛选中消失,从收入计算中消失,整个数据库的可信度也随之下降。自动续约通过把有效期始终维持在当前周期,解决了这个问题。
决定行为的几个字段
打开销售、合同,再打开目标记录。有三个字段决定了到期时会发生什么:
- 状态:必须为有效。草稿、已过期、已取消和已续约都不会被推进。
- 自动续约:开启自动推进的复选框。
- 周期:无、每月、每季度、每半年或每年。新建合同的默认值是每年。
- 结束:结束当前有效期的日期。下一个周期就是从它开始计算的。
- 续约日期:下一次续约或复审的日期,用于提醒。
每日例行任务做了什么
- 查找状态为有效、已勾选自动续约、周期不为“无”,且结束日期已经过期的合同。
- 计算新周期:新的开始等于原来的结束,新的结束在此基础上加上一个周期间隔。日期中的“日”会保留,遇到较短的月份则调整为该月最后一天。
- 如果合同已经过期好几个周期,就一次性推进足够多次,直到有效期回到当下。
- 把开始、结束和续约日期写入记录。
- 通知合同负责人新的结束日期。
与此并行的还有续约提醒:有效合同的续约日期(若为空则取结束日期)落在未来 30 天内时,会给负责人发出一条通知。这条提醒对没有周期的合同同样有效。
Example: “Acme 支持服务”合同,金额 24,000.00 巴西雷亚尔,起于 2025 年 4 月 1 日,止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,状态为有效,已勾选自动续约,周期为每年。在结束前 30 天,玛丽娜收到续约提醒。2026 年 4 月 1 日,例行任务推进了这份合同:开始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,结束为 2027 年 3 月 31 日,续约日期为 2027 年 3 月 31 日,玛丽娜也收到了带有新日期的续约通知。
边界与权限
- 续约只推进日期。它不会修改合同金额,不会调价,不会生成发票,也不会创建一条新的合同记录。
- 推进是幂等的:每份合同在一个周期内只续约一次,不会每天重复。
- 没有负责人的合同也会被推进,只是没有人收到通知。
- 周期为“无”的合同永远不会被推进:它只会产生续约提醒。
- 谁可以编辑合同字段,取决于管理员为该角色在“合同”对象上设定的权限。
常见问题
- 客户取消了。怎么停止续约?把状态改为已取消,或者取消勾选自动续约。两者任选其一即可。
- 我需要以往各个周期的历史。这条记录保存的是当前有效期。如果你需要逐周期的合同历史,请为每个周期各建一份合同,而不是使用自动推进。
- 合同昨天到期了,却还没有续约。例行任务每天运行一次。请等待下一个周期。
- 合同一次跳过了好几年。对于遗忘已久的合同,这是预期行为:它会被直接带到当前周期,而不会引发一大堆通知。
- 我收到了续约提醒,又收到了自动续约通知。这是两条不同的提醒:一条在到期之前,另一条确认推进已经完成。
💡 把续约提醒当成谈判窗口。三十天足够在有效期悄悄翻篇之前,谈一谈调价和扩容。